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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

设立所需文件

  1. 投资者(股东)的护照复印件:必须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原件一式两份)。如果股东已经持有中国的商务签证或者工作居留证,并且递交注册申请的时候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此项要求可以免去。

  2. 租赁合同:必须为经备案后合同,一式两份原件(租赁期限最少为12个月或以上),合同上面的租赁用途必须为“办公”或者“写字楼”。以及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加房东签名。

  3. 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及各人的电话、邮箱、住址

  4. 法人代表的相片、简历


所需时间

文件完备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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