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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指通过协议转让、接受赠送、继承、继受等方式从原商标注册人处取得其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

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拥有的近似商标。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转让是对注册商标持有者而言,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个主体,就是商标的购买者。


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购买商标比自己重新注册一个新的商标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1. 时间优势

注册商标一般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普遍为1-2年)。

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起注册商标,节省了一半的时间,这对很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购买方来说,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

2.成功率优势

注册新商标的通过率不是很高,注册新的商标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很难保证商标局或市场上有没有近似的商标。如果商标局发现有近似商标就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而转让商标风险比较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已经是国家商标局之前批准注册的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

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1. 商标价值优势

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后需要从零开始推广宣传,其初始价值比较低。而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商标,大部份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价值较高,便于购买方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


需要注意的地方:

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原来的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是属于违法行为。

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要视乎商标局要求。一般来说,如果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者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都会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转让商标的一般情形:

1、公司不再经营,需要将其商标进行转让。

2、公司商标暂时闲置,没有使用需求,可将其转让套现。

3、其他公司出高价购买本公司的商标。

4、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转让。

5、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转让。

6、其他情况。

注:转让商标的时候需要一并转让持有的近似商标。另外,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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