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学习、工作或生活过的外国人,如果在中国的居留时间达6个月或以上,当涉及到办理海外留学、工作签证、居留或移民时,有可能会被海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出具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些国家还会要求申请人对中国的无犯罪证明办理公证认证。
一般情况下,如持有学生居留、工作居留、常驻记者签证等长期签证或居留,并同时持续按规定及时办理了派出所的临时住宿登记并且登记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外国人,才有资格申请中国的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证明一般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公证处对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无犯罪证明。
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检索是否存在犯罪记录,如果检索没有犯罪记录则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 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4. 公证处出具无犯罪证明公证书。
申请人新旧护照原件;
注:如申请人无法提供护照原件,则提供复印件,但是复印件必须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或中国领事馆的认证。
最后居住地的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或扫描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参考:委托xxx办理本人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办理未受刑事处分的公证)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注:如果申请人在国内,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在国外,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中国驻外国领事馆的认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处理时间是3-4周,不包含国际邮寄时间。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居留期间没有达到至少6个月;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居留期间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公安局检索到申请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存在犯罪记录。